一、取保结束后如何不刑事拘留
在取保候审阶段顺利完成之后,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导致被取保候审者无需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罚。
首先,如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经调查确认被取保候审人不再具备应受刑事追责的条件,便可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从而避免对被取保候审人实施刑事拘留。
其次,如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已到,但案件的调查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被取保候审人则有可能会被转为监视居住,而非刑事拘留。
最后,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曾再次触犯刑法或干扰证人作证等违法行为,并且案件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应受刑事拘留的罪行,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被取保候审人亦无需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情形皆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律条款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行为,或者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刑事拘留,那么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会被重新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结案怎么处理
对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终结处理方式具有如下主要方面:
首先,如果案件存在明显轻微性质,无需进行犯罪追究责任,还是基于证据不足以至于无法进行责任追究的,这时就必须做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策;
其次,对于本应追究责任的不幸情况,应该将相关案件移送或者改变强制措施,以确保公正公平的法律程序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被法庭依法判定有罪且符合生效条件,将会自此展开判决刑罚的执行工作,但是此时的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已经不再适用于该进程;
再次,当取保候审期满时,如果公诉单位不再选择继续适用这项预防性措施,那么就务必向当事人出具终止取保候审通知书,从而正式结束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按照法定要求,取保候审即将到时限的,实施机关应于其终止之日起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决意机关,由后者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是转变强制措施的决策,同时在该日期之前书面通知实施机关进行执行。当实施机关收到决意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转变强制措施的通知之后,必须立即进行执行相应操作,并详细通知决定机关有关执行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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