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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一人能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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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134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盗窃罪嫌疑人若可能被判轻刑且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如金额小、自首等,可申请取保候审。但若金额巨大、有前科等加重情节,则可能不满足条件。具体需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评估。
盗窃一人能取保候审吗

一、盗窃一人能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具备取保候审适应症的包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运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等等。对于盗窃罪这一类案件,其量刑幅度相当宽泛,从拘役至无期徒刑皆有可能,具体的量刑结果则需结合犯罪情节盗窃金额大小、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因涉嫌盗窃罪而面临指控,同时又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如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罚,或者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从而被认定为“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话,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若盗窃金额特别巨大,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还具有诸如前科、累犯、再犯等加重处罚情节,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社会危害的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就很可能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要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罚,并且也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各项条件,那么他们是完全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反之,如果他们并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他们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将会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盗窃一百万未遂;不追究还会判刑

在对逃犯实行刑事责任追诉方面,其基准时间长度需依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刑期低于或等于五年的逃犯,若超过五年仍未被追诉则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刑期高于五年且低于十年的逃犯,如已过去十年,亦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刑期达十年或更高的逃犯,若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亦可视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刑期达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逃犯,若已过去二十年,也可以无需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诉。

然而,若在经过二十年后,若认为这名逃犯仍需进行刑事追诉,那么就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核准。

此外,对于一些不用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况,也应确认是否充分考虑到了这些因素:

1、犯罪行为明显轻微、影响较小,被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2、犯罪已经经过了国家设定的追诉期限

3、因受到特别赦免令而免除刑罚的情况;

4、基于刑法中的“告诉才处理”原则实施的犯罪行为,尽管没有告诉受害人或者受害人自行撤销告诉;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处于死亡状态;

6、出现其他特殊状况使得刑事责任无法继续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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