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碍公事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对于涉入妨碍公务案件并被要求取保候审之当事人,其最终处理结果往往会受到众多因素所影响,包括个案性质及其特殊性以及司法机关的审慎斟酌。当此种犯罪嫌疑人身陷妨碍公务的漩涡之中,同时满足了取保候审相关举措的实施条件,诸如在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情况;或者预示着他/她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等等。在此基础上,只要能够做到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那么司法机关便有可能做出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妨碍公务罪跟袭警罪的区别
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惩罚力度更为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暴力或威胁手段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者,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管制并处罚金。而对于袭警行为,严厉程度之高至多可判有期徒刑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