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耿昌民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2010177716),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5年12月至2018年8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员额检察官,曾办理过多起在全疆、全州范围内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2018年8月至今,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工作。2021年4月,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监察委员会聘请为专家咨询人才库专家。 执业期间担任、参与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府、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歌舞团、新疆三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巴州万安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巴州富元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 在执业期间也参与办理了博湖县红多多蕃茄制品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库尔勒胜利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和解案、巴州东辰工贸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案、新疆纳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 成为职业律师以来,以慎思笃行、尽职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辩护、破产案件、公司法务、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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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涉及未签字的农田,不能强行处理。需依法与农户沟通协商,充分保障农户权益。若双方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可依法推进征收;若协商无果产生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合法合规方式处理农田问题。

侵占林地的处理方式多样。若违反相关法规,林业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被侵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工程征地拆迁支付超合同额,需先分析超支原因。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合理因素,可与相关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金额;若因一方过错导致,过错方要承担相应责任,双方也可按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属依具体情况判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安置补助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给该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给被安置人员或用于支付其保险费。如征收集体耕地,各项补偿按相应规则分配,要综合多因素确定归属,保障权益落实。

农田劳作致意外伤害,若因个人疏忽,应自行承担责任并积极治疗;若因他人过错,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涉及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