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邻居盖房有纠纷找哪个部门
面临邻里房屋建设计划产生的纠纷时,您可以寻求当地乡(镇)级民众政府或者县市级及以上行政级别政府机构的协助处理。若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争议,依照我国《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您应当首先致力于运用协商方式予以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您便有权依据该条款向上述政府部门提出异议请求。倘若对此项决策存在异议,您仍然享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的权利。
然而在此之前,无论是何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房屋建造现场的土地利用状况。除此之外,您也可以考虑透过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房产管理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调解以期达到问题的妥善解决。若所有这些途径均未见效果,您有资格最后诉诸法律途径,运用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邻居盖房子占了我的地基我该咋办
当邻居在盖房过程中侵占了您的合法权益,首要步骤是详细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资料,确保后续处理工作的有据可依。
接着,您可以尝试与邻居进行沟通协商,寻求通过租赁房屋、支付一次性赔偿或者强制拆除等方式来弥补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若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邀请村里有声望且公正之人或者村社委员会参与进来,协助调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始终未能顺利解决纷争,您还可以向当地具有行政权力的国土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投诉违规行为,以期获得妥善解决。
最后,若以上种种措施均宣告无效,您也可以准备充分的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就其造成的损害赔偿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处理邻里之间的房屋建造冲突时,您可以寻求乡镇府或者县级市政府的支持和援助。如果涉及到土地权益问题,首先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政府提出异议,对于政府的决策结果如有不满,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注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现状。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村(居)委会或者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解工作。如果经过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您就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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