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一般来说,此种企业行为可视为未履行其法定的代扣代缴责任。若受到相关税收机关的检举,该机构应予以补充申报,并支付已从员工处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款,此外还可能面临来自税务部门的罚款处罚。当员工的总收入超过了国家所设定的免征税额,那么依法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公司有义务承担这一职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完成薪酬计算工作之后,应由专门负责税务申报的人员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没有签合同辞退职工补偿标准
首先,对于未签署劳资雇佣合同的员工,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赔偿,支付其双倍工资以示惩戒。
其次,雇主应对每位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方式为根据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作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即行额外增加一个月工资作为奖励。
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时,同样视同作一整年处理。
而当劳动者在公司的服务期不足六个月时,则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协议形式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证,它明确规定了双方享有的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
在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应该严格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
凡经合法程序制定和修订的劳动合同,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方必须积极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从劳动者开始正式工作的那一天算起,一个月之内就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反之,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如在用工之日起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可视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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