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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没定金收据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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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061人看过
导读:在完成了购房款项的支付后,若未获得对方提供的收据,您需要进行如下操作:若采用的是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购房款,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付款记录会被妥善保存,因此无需过分担忧;然而,若是以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并请求其开具相应的收据。
购房没定金收据怎么开

一、购房定金收据怎么开

在完成购房款项缴纳之后,若卖方未能及时开具收款凭证,我们需要考虑以下解决方案:倘若采用的是通过银行进行资金划拨的支付方式,那么一般情况下,您会拥有相应的支付记录予以保存。

此时大可不必担心,因为这些记录将成为有力的证据

然而,若是以现金形式进行支付,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卖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请求其为您开具正式的收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买房定金收据怎么写

买房定金收据可以写明购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价格、定金金额、缴纳时间等。

此外,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缴纳定金的原因和目的,以及双方约定的履行方式和时间。

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的法律特征,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方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没定金收据怎么开”,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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