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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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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1297人看过
导读:购房定金退还规定:因个人原因放弃购房,定金不退。仅当卖方违约、未履行义务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定金可退还。其他情况均不退还。购房者应谨慎考虑购房意愿,避免定金损失。
临清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一、临清购房定金不能退吗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若因个人主观因素选择放弃购买意愿,所缴纳的定金将无法退还。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双方约定之债务时,该方将失去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权利。

因此,如买方不愿继续交易,满足上述条件时,定金将不予退还。

在此情形下,购房者所缴纳之定金仅可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进行退还:1)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正常履行;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得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吗

购房者按约履行的定金能退,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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