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三种情形不适宜适用死刑:
首先,犯罪发生时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
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完全,社会阅历与社会经历尚浅,基于充分贯彻关爱呵护青少年及彰显人道关怀之理念,特意设定未满18岁者不得判处死刑,其中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至于何时为成年,关系到死刑适用与否的关键年龄限制,应该遵循公历计算实足年龄的原则,需要自度过18岁生日翌日起始,方能认定为已满18周岁。
其次,对于犯罪发生时未满18周岁且审判时正处于孕期的女性罪犯,即便其罪行极其严重,亦不应施加死刑。
此举主要源于人道主义考量,不能因母体犯罪而剥夺胎儿生存权。
最后,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士,原则上不应适用死刑,但若以极端残忍手段导致他人死亡则属例外。
《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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