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9 · 1484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时,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分割需遵循特定策略。鉴于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分割应在集体内部进行。处理时,应根据家庭成员数量平均分配产权。对于无房户,应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的分割方式和决策过程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确保公平合理。
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一、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离异析产策略和方法为:

首先需要在同一个农村集体内部对此作出裁决和处理,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组织,故在面临婚姻破裂进行财产分配时,需要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平均地对房地产产权进行分配,如果存在无房户的问题,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货币赔偿,至于具体的实施方式和决策过程,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和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离婚宅基地使用权也变更吗

离婚家庭户口发生变化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变更。变更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书。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