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移交法院是不是一定坐牢
当人民检察院将相关案件移交给法院之后,便意味着案件已正式进入了审理的诉讼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嫌疑人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也可能最终因无罪被宣判,或者面临着犯罪指控并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刑事处罚仅仅是审判程序结束后所产生的一种诉讼后果之一。
在此过程中,由于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不必然导致对嫌疑人的判决,法院应基于已经查证属实的事实、确凿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若相关案件中的事实脉络清晰明朗,且获取的证据已构成严密且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存在有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会依法做出惩罚性的判决。
然而,如果经过严格审查仍然无法证实被告人是否具有犯罪动机或嫌疑,甚至最终判定他无罪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给予其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案件移交法院是否会通知
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而且案件到了人民法院以后,人民法院会马上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检察院将卷宗移送给法院,法院立案庭签收后,向刑庭移送,刑庭案件承办法官收到后,才会通知被告人到法院领取起诉书。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案件移交法院是不是一定坐牢”,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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