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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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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1 · 1077人看过
导读:以下情况可免受处罚:1)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2)精神疾病或智力残疾者无法识别或控制行为时;3)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4)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无故意过错的;5)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给予行政惩罚的特殊情况;6)首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纠正的。
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处罚

一、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处罚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情况者,均可无需接受处罚:

首先是年龄未满十四岁的少年儿童,其行为如若触及违法法律,亦可获得豁免;

其次是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残疾者,在无法识别或无法自我掌控行为时,若产生了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样可以不对其进行任何惩罚;

再次是那些情节较轻、在出现违法行为后能够立即改正且未对社会带来严重影响的行为,法律也将给予宽容和包容;

再者,除非根据法律与相关行政法规另外有所规定,否则如果当事人拥有足够坚实的证据证实自己在行为中并无故意错失的前提下,也容许他们逃过处罚;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即法律明确规定即便有不当行为也不得给予行政惩罚的特殊状况。

对于首次违反法律但并未带来严重后果并且能及时进行痊愈修补的违法行为,亦可免于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法定方式分别有:

(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

(3)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4)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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