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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几次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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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3031人看过
导读:离婚调解的次数并没有固定的规定,只要双方有意愿,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调解成功后,法院会出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调解书。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原则上会先尝试调解,若调解无效,才会进入诉讼程序。 因此,调解是离婚案件的重要环节,而调解的次数则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调解的效果。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案件就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 如果调解无果,则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调解几次才开庭

一、离婚调解几次才开庭

1.在离婚诉讼开庭前,调解次数的确并无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有意愿,即可随时提出申请。

而对于成功通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者,相关部门将颁发正式的离婚调解书,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在受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原则上都需要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认定存在情感破裂,调解无法消除误会的情况下,则判准离婚。

需要强调的是,调解是审判离婚案件过程中的必经环节,如果调解无果,案件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另外,若离婚案以和解方式结束,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民法典》【诉讼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调解是如何调解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

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

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

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调解几次才开庭”,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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