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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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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73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既遂有什么惩罚

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分别为以下情节:

1、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四要件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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