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二、单位犯罪有哪些处罚方式?
(一)单罚制。
即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只处罚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或只处罚单位。
(二)两罚制。
两罚制又称双罚制。这是鉴于单罚制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处罚单位犯罪的体制。其具体内容是,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既对单位自身进行处罚又对其内部的自然人成员进行处罚。它克服了单罚制的一些弊端,为不少国家立法所采纳,成为一种比较理想的惩罚单位犯罪的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不认定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犯罪一般是必须要有构成的要件才能被认定,从而不管是在行为上还是在刑法的制度上都要与法律的条款相符合,因此,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案件的时候都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再者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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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大家都比较陌生,为大家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死亡的话,就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纯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不能由作为行为构成。同时,在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该类犯罪成立的前提,也是该类犯罪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内容。
2、不纯正不作为犯
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等。
3、混合不作为犯
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一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所谓混合不作为犯的表述为“混合不作为犯是指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混合不作为犯的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作为或者只有不作为,则不能成立该犯罪”,例如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抗税罪和走私罪便同时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
我国主要分为了三种,即上文中结算到的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在不作为犯以及混合不作为犯,主要的区别就在与前者只能是有不作为构成犯罪,而后者既可以是不作为犯罪也可以是作为犯罪。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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