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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违法拆迁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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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647人看过
导读:遇到了违法拆迁怎么维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的权利,但是如果要集体诉讼的话,首先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的。
遇到违法拆迁怎么维权?

一、遇到违法拆迁怎么维权?

非法拆迁维权的实行:如果被拆迁人对地方政府的拆迁行为,即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第一,未经行政裁决的,不得行政强制拆迁。

第二,除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第三,拆迁未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强制拆迁。

三、违章建筑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违章建筑的拆除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任何人都不得对居民的房屋进行拆除,如给其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在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建造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建筑材料要予以补偿。强拆违章建筑要赔偿吗

遇到了违法拆迁怎么维权,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清楚的解答,遇到了违法的拆迁,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具体的维权的手段就协商和诉讼。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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