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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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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07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新刑法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新刑法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一、新刑法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是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

(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越窗、顺手牵羊等。

行为人只要盗窃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同时盗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如行为人既盗窃枪支,又盗窃弹药的,也只构成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而且,由于本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因而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犯罪嫌疑人盗窃危险物质的行为,也是属于盗窃的一种形式,只不过由于危险物质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对相关情况的处罚是更为严厉的,具体情况下司法机关需要对犯罪事实和现场进行认定,并依据上述规定量刑处理。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新刑法对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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