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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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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855人看过
导读:根据出让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被征用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是不能够直接出让的,出让的对象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被征用,一般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等。
出让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出让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被征用,被征用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二、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包括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补偿的项目不一致等。

1、土地所有权性质不一样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

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3、审批权限不一样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土地用途不一样

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建设施工材料堆场等,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构)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要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

三、土地征收农民不签字可以强征吗?

1、土地征收农民不签字不一定可以强征。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没有关系的,征地是国家行为,是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要判断征地是否为合法行为,其办法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于违法征地,农民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2、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不能随意后悔。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通常情形下,农村地区的土地是不能被出让的。个人、单位若是采取出让的方式获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使用期间,土地被国家征用可,一般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金的。如果对出让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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