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912人看过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4006161690

导读: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综合的进行确定,不管怎么样,肯定是需要对于被拆迁的是进行合理的补偿。否则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征地补偿费包括5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解协调机制、民事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财产纷争。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征地补偿费用多久内支付完毕?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综上所述,在政府征地过程中,村民最关心的应该是拿到多少补偿款。通过和当地政策文件对比,如果发现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太低,被征地村民应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且向有关部门反映。这样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村民可以发起民事诉讼,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淄博市道路扩宽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综合的进行认定的,当地的人民政府如果没有对此进行合理的补偿,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补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补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