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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书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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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929人看过
导读:首先,应填写好姓名、性别、年龄、居住住址、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其次,应写明向公安机关作出的保证内容;最后,如果存在共犯,应注明与共犯的关系,最后需要签字并写明日期。
取保候审保证书怎么填写

一、取保候审保证书怎么填写

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书的写法:

1、写明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即取保人的身份信息;

2、写明申请为被保证人采取取保候审的诉求和相关事由;

3、必要时应夏敏相关证据,证明被保证人具备取保的条件;

4、注明申请取保的司法机关名称、保证人签字以及具体日期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方式分为了人保和财保,也就是提供保证人或者提交保证金,二者可以任选其一。但如果是以保证人方式提供保证的话,则就需要保证人递交一份取保候审保证书。如果被取保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话,那么保证人也要承担一定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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