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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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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477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纠纷是可以追加和伙人的。一般来说,因为劳动合同产生纠纷是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一、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遗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纠纷是指因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引发的纠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候,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主要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产生纠纷的话,双方可以选择调解进行处理,调解不成的时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候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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