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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合同司法解释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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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444人看过
导读:伪造的合同界定: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伪造的合同司法解释如何界定

伪造的合同界定: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离的。

刑法

第22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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