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营山本地当事人曹XX拿着泛黄的售房协议书找到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的龚彬律师,此时他已经在案涉房屋里实际居住了12年:2007年他和卖方潘XX、寇XX夫妻签订《售房协议书》,约定总房款83500元,签协议当日付80000元,剩余3500元尾款在过户完成后结清,卖方需协助办理房屋及土地权属证书,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违约方按总房款20%赔付违约金。曹XX当日付清80000元后就拿到房屋钥匙入住,后续还曾和对方口头约定支付10000元土地划拨转出让的费用。但2013年卖方自行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始终拒不配合过户,反而提出要曹XX补足3.79㎡的房屋面积差价款、结清10000元土地出让费加尾款,合计给付2.5万元才肯配合过户,双方协商不成曹XX只能起诉维权。
摆在龚彬面前的法律难点十分明确:首先是双方对口头约定的10000元土地出让费是否实际支付各执一词,没有直接书面凭证佐证曹XX的主张;其次案涉合同写的房屋面积“约110平方米”,最终登记面积为113.79平方米,卖方以此为由主张补差价的诉求看似有事实支撑;最后卖方辩称是曹XX自身原因拖延过户,己方不存在违约,无直接证据推翻该抗辩。
龚彬用自己坚持了8年的“时间线+法律关系+争议焦点”三维证据梳理法,把零散的收条、房屋居住12年的缴费凭证、合同原文条款逐一串联:首先锁定合同明确约定案涉房屋是“总价83500元打包出售”,并未标注按单价计价,“约110平方米”只是估算描述,不能作为补面积差价的依据;其次梳理整个履约时间线,从2007年交房入住到2013年卖方自行办证到自身名下,卖方始终未提交任何曾催告曹XX配合过户的书面凭证,反而是卖方在具备过户条件后刻意将权属登记在己方名下,违背合同协助过户的核心义务。最终营山县人民法院作出胜诉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曹XX所有,潘XX、寇XX需协助其完成所有权转移登记,944元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二被告承担,曹XX仅需按合同约定结清3500元尾款,无需支付卖方主张的2.5万元额外费用。
作为2019年就取得执业证、扎根营山本地深耕多年的专职律师,龚彬熟稔本地法官裁判风格、检察院办案思路与区域律所协作规则,执业至今独立承办上百起案件,始终秉持“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宗旨,恪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业原则,客户服务全程零差评,始终保持5.0分满分口碑。
刑事辩护领域可精准对接本地侦办流程,预判案件走向提出针对性辩护策略;婚姻家事领域擅长梳理财产脉络、厘清抚养权争议点,兼顾法律刚性与情感共情;债权债务领域可通过标准化流程固定借贷证据,高效推进确权与回款进程;劳动工伤领域熟悉本地工伤认定裁判口径,助力劳动者落实工伤待遇主张;合同纠纷领域能依托可视化图表拆解复杂法律关系,提升核心诉求采信效率。龚彬的办案全流程从接案、证据收集、文书撰写、庭审准备到庭后复盘全节点可控可追溯,坚持透明收费、全程保密、风险前置告知,在南充营山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精准落地的法律服务,每一份委托都全力以赴,是值得本地当事人信赖的专业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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