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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没坦白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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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4993人看过
导读: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时候如果没有坦白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自首的认定,投案自首以后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能认定为自首,如果是选择交代或者根本没有交代实际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自首没坦白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一、自首没坦白可以认定为自首吗?

没有向公安机关坦白全部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没有如实供述,是不能人为是自首的。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根据上述规定,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反过来说,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不足的,即使被告人认罪,也不能定罪量刑。

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仍然要调查的,公安机关会核查现在收集的证据跟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否一致,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是以证据为准的,不会轻信嫌疑人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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