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律师是上海市汇业(银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正式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她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协未保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委会委员、宁夏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委员等身份,获评律图守护先锋律师,十余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超五百件,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独到的实务经验,始终秉持“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为万千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收获诸多服务对象的认可与信赖,擅长领域覆盖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务工伤。
两次代理层层推进助劳动者破解集团企业欠薪困局
一审阶段:锁定混同用工关系78万赔偿定分止争
案情背景
化名老李的劳动者自2011年起就进入案涉宁夏本地某集团体系内工作,先后在多家股东、高管高度重合的关联企业轮岗,后期长期在青铜峡市某酒庄从事酿酒、项目运营相关岗位。该集团旗下数家公司虽登记为独立法人,但实际控制人、持股人员几乎完全重合,用工期间老李的工资由不同关联主体轮流发放,社保也在多家公司间切换缴纳,始终没有固定的单一用人单位。双方口头约定老李月工资标准为20000元,2022年9月起企业以经营困难为借口,每月仅发放约定工资的一半,长期拖欠剩余劳动报酬,同时老李在职期间存在大量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记录,单位既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也没有依法安排休带薪年休假。
老李因长期被欠薪,邮寄《被迫离职通知书》以单位未足额付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随后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仲裁仅裁令酒庄一家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其余两家关联公司未被判定担责,老李不服仲裁结果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案件难点
集团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是劳动维权领域的常见实务痛点,多家公司以独立法人身份做切割,通过拆分工资发放主体、社保缴纳主体分散用工义务,发生纠纷后各家互相推诿,都否认自身是实际用工主体,以此逃避法定给付责任。本案中三家被告更是各执一词:酒庄公司称老李是案外第三方派驻人员,和自己不存在劳动关系;置业公司抗辩自己只是代为发工资、代缴社保,没有实际用工行为;实业公司更是直接提起管辖权异议,拒绝作为责任主体参与诉讼,老李如果一审阶段无法完成追加被告、认定混同用工的目标,后续生效判决的执行回款风险会极高。同时本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部分工资还发放至老李亲属银行卡,双方口头约定的月薪20000元标准举证难度极大。
办案思路与结果
赵静律师作为老李的一审特别授权代理人,逐一归集整理工商档案、多份项目合同文件、微信工作聊天记录、全套钉钉考勤出差记录、老李及亲属的多年银行流水、与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通话录音等完整证据链,依法向法院申请追加实业公司为共同被告。庭审中重点论证三家公司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混同用工,应当共同承担给付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全部核心代理意见,确认老李与酒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采信月工资20000元的约定标准。针对后续发现的一审判决书论理部分与判项金额不一致的笔误,赵静律师及时向法院提出补正申请,法院随后出具补正裁定书,更正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金额,判令三家关联公司共同向老李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78万余元,同时全部驳回企业方的反诉请求。
案件价值复盘
本案中赵静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梳理成功突破集团企业设置的用工割裂壁垒,在一审阶段就把全部责任主体纳入诉讼范围,从程序层面夯实裁判结果,直接大幅降低后续执行不能的风险,避免当事人拿着存在文书瑕疵的判决进入后续程序,最大限度在一审环节就把劳动者的权益落到实处。
二审阶段:纠错事实认定瑕疵维权金额提升至116万余元
案情背景
一审补正裁定作出后,老李和三家企业全部提起上诉:老李上诉主张一审存在加班天数统计不全、未休年休假工资未按全部连续工龄核算的问题,要求调高对应款项;三家企业则共同上诉,从实体层面否认劳动关系、混同用工关系与2万元月薪标准,提出钉钉打卡不能直接证明加班事实,同时从程序层面质疑一审补正裁定的合法性、追加被告的正当性,试图全盘推翻一审判决结果,老李此前好不容易争取到的胜诉成果面临直接被推翻的风险。
案件难点
劳动争议二审案件本身改判难度较高,大部分案件事实已经在一审阶段固定,想要纠正一审存在的实体认定瑕疵,既要重新核对梳理数年间的全部考勤流水、工龄记录,也要同时应对企业方从实体到程序抛出的全部抗辩观点,兼顾程序合法性说理与实体事实还原,对律师的证据梳理细致度与法律适用熟练度都有很高要求。
办案思路与结果
赵静律师继续接受老李的委托担任其二审特别授权代理人,对2019至2025年全套钉钉打卡、出差审批记录逐条核对,区分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出勤情况与实际调休天数,重新核算出完整的应得加班费金额;针对未休年休假工资部分,重点向法庭阐述老李非因本人原因在多家关联公司之间流转用工,累计工作年限应当连续合并计算,按照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标准核算每年10天的年休假待遇。
针对企业方提出的全部抗辩意见,赵静律师逐项援引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回应说理,逐一驳斥企业的不合理主张。最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多项代理意见,维持一审关于劳动关系成立、三家公司混同用工共同担责、月工资2万元的核心认定,纠正一审阶段加班时长核算不全、未休年休假工龄计算错误的瑕疵,改判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老李各项劳动报酬合计116万余元,同时驳回各方其他上诉请求。
案件价值复盘
本案作为多方当事人全部上诉的复杂劳动争议二审案件,赵静律师在守住一审核心胜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还原完整事实细节,纠正一审的事实认定瑕疵,实现二审合理改判,帮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赵静律师执业理念深耕十余载专业尽责护航群众合法权益
赵静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始终扎根宁夏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十余年里累计办理超五百件各类诉讼案件,除劳动争议领域外,在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合同纠纷领域均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也处置过多起具备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争议案件,始终坚持为当事人出具适配的专业法律处置方案,提前帮助当事人排查法律风险、尽可能减少权益损失,凭借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与恪守诚信的执业准则,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
目前赵静律师执业于上海市汇业(银川)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派胜云天商务大厦14楼1401,未来也将继续秉持“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在各类纠纷中理清权益边界,维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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