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拆解串通投标案证据推动两次报捕终获不起诉

拆解串通投标案证据推动两次报捕终获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3 · 19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秦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31161660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002810181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秦敏律师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近二十年刑事法律业务经验,曾办理一起历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且侦查机关两次报捕的串通投标案,通过全卷细致拆解、多轮沟通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得以恢复人身自由与从业资质。

刑事律师介入时面对当事人已经走完指居、留置流程,还被侦查机关两次报请逮捕的被动局面,通常很难找到有效辩护突破口。秦敏律师作为本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通过全卷证据逐一拆解、多轮靶向沟通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完全恢复从业资质与人身自由,无任何犯罪案底。很多涉工程领域的从业者都会遇到招投标合规边界模糊的问题,一旦被刑事立案,不仅个人面临追责,苦心经营的企业也可能直接停摆,本案的复盘也能给同类案件当事人提供清晰的维权参考。

本案当事人C某是某高科技企业董事长,当地公安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核查中,发现涉案项目流程存在异常线索,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C某立案,办案过程中先后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两次向同级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追责态势十分明确。

按照串通投标罪的定罪标准,一旦法院最终作出有罪判决,C某不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还会被直接剥夺全行业招投标从业资格,企业的经营资质也会受到直接影响。前期侦查阶段取证流程完整、案卷材料繁杂,两次报捕也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形成了“犯罪事实清晰”的固有判断,普通常规辩护很难撼动现有认定,C某及其家属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紧急委托秦敏律师介入辩护。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在现有完整侦查证据链下,能否找到指控体系的事实疑点与证据瑕疵;二是当事人的涉案行为是否完全符合串通投标罪的全部法定构成要件,达到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秦敏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直接按照常规模式提交书面辩护词,第一步先把全部卷宗材料拆解为招投标全流程节点、涉案人员分工、资金往来明细、投标行为细节四个独立模块,逐一核对所有侦查证据对应的事实,把侦查机关两次报捕的核心理由逐条锚定,梳理出定罪逻辑里的三处细节矛盾点。

第二步结合串通投标罪的法定构成要件,针对已经提炼出的事实疑点补全论证逻辑,没有笼统主张“当事人无罪”,而是分层论证:首先当事人在涉案投标项目中的实际参与度极低,不属于串通投标的核心组织人员;其次项目最终的评审结果并未造成法定的重大损失后果,部分资金往来的证据无法直接对应串通投标的事前约定行为,全案证据链存在多处缺口。

第三步秦敏律师紧盯审查起诉的全部办案节点,抓住检察官主办人更换、延期退查的多个关键窗口期,多次当面和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每轮沟通后都补充对应的事实佐证材料和书面质证意见,逐步推动检察机关重新审视全案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纠正前期侦查阶段形成的事实认定偏差,最终让承办方认可本案指控证据不足、刑事追责依据不充分的核心辩护意见。

1.涉企经济类刑事案件,不要等到案件移送到法院才委托律师介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辩护观点沟通空间,往往比庭审阶段的辩护效果更直接,尤其是已经被采取指居、留置措施的案件,越早介入越能抓住证据补正的黄金窗口期。

2.针对串通投标这类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模糊的罪名,优先从“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法定危害后果”角度切入辩护,不要一开始就全面否定涉案行为的违法性,更容易推动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

3.面对侦查机关已经两次报捕的案件,不要盲目沿用通用辩护模板,必须逐页拆解卷宗,找到定罪逻辑里的细节矛盾点作为辩护突破口,才能打破办案机关的固有认定。

1.问:招投标领域有违规操作就一定会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答:不一定。只有满足法定的情节严重标准,比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或者中标项目金额超过二百万元,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很多轻微的招投标违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范畴,不应当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认定需要结合案件实际证据判断。

2.问:之前已经被公安机关提请过批准逮捕,后续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答:部分案件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依然有争取空间。司法实践中不捕、不起诉没有绝对的数值标准,核心还是要看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满足全部定罪的法定要件。

3.问:不起诉决定会留下犯罪案底吗?

答:如果检察机关作出的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不会有对应的犯罪记录,也不会影响后续正常的从业资格、子女相关政审。

1.很多当事人认为“侦查机关已经做完所有取证,律师也翻不了案”,这种认知会导致很多人错过审查起诉阶段的最佳辩护窗口期。实际上大量涉经济类案件的证据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哪怕已经经过指居、留置阶段的侦查,依然有挖掘事实疑点的空间。

2.不少人觉得串通投标只要有参与行为就一定会被定罪,实际上这类案件的主观故意、实际危害后果都是定罪的必要要件,忽略这些构成要件直接自认涉案行为,很容易直接把行政违法的行为升级为刑事追责的事实。

3.部分当事人觉得辩护只需要开庭的时候在法庭上发言就足够了,实际上审查起诉阶段和承办检察官的沟通,对案件结果的影响往往比庭审辩护更大,很多不起诉的结果都是通过持续有效的沟通逐步推动出来的。

本案的核心裁判逻辑是,对于涉工程经营类的经济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企业经营者的涉案情节、在项目中的实际作用,以及定罪后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审慎判断是否符合刑事追责的必要性。本案结果基于该案特定的证据细节、当事人的实际参与程度与涉案情节,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处理结果。

秦敏律师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在某省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拥有近二十年刑事法律业务深耕经验,现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部部长,执业证号15101202311616607。秦敏律师同时持有英语专业八级、高级企业合规师、中级经济师、证券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多项复合型资质,覆盖刑事辩护关联的多领域专业知识,办理过大量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熟悉公检法全流程办案逻辑,办案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阶段,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办案地点覆盖四川省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如果遇到重大疑难刑事相关法律问题,可前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一期1号楼19楼沟通咨询。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