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某装修公司诉石某装饰装修合同尾款纠纷案

某装修公司诉石某装饰装修合同尾款纠纷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3 · 1188人看过
导读:本案系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装饰装修尾款追偿纠纷,核心为事实合同关系认定与瑕疵款项扣减争议,律师通过固定职务行为证据链促成合理裁判,为类似小额家装纠纷维权提供参考。

装修公司委托唐蓝青律师处理未签书面合同的尾款追偿案,被告以合同相对方为个人、工程存瑕疵拒付,律师整理证据链明确事实合同效力,最终促成法院认定公司主体适格、工程价款及合理扣减金额,为客户追回剩余款项。

2025年9月,石某委托某装修公司翻新二手房屋,因对接员工是其远亲,仅通过微信沟通方案报价,未签书面合同。施工中双方协商新增厨房项目,11月底工程完工,石某当月举办进火仪式入住,仅支付3.2万元后拒付4.4万余元尾款。

证据链构建抗辩破局

唐蓝青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施工材料签收单及石某后期联系公司的沟通记录,证明对接员工的职务行为,同时提交装修行业惯例佐证合同系事实成立,针对性驳斥被告关于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瑕疵认定价款协商

针对被告主张的工程瑕疵抗辩,唐蓝青律师梳理诉前协商中公司曾主动提出扣减瑕疵款项的沟通记录,明确瑕疵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定性,避免全额扣减的不合理主张,同时结合市场行情核算合理价款,为法院裁判提供参考依据。

裁判落定公平维权

法院采纳律师提交的证据链认定事实合同有效,扣除不影响主体结构的一般瑕疵款项,最终判决石某支付剩余装修款4万元,驳回逾期利息诉求,律师的取证与协商策略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普通人维权的底气,有时就是藏在细节里的证据与不妥协的专业坚持。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