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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诉讼咨询哪些问题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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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3808人看过
导读: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婚姻诉讼咨询哪些问题比较好?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诉讼前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事人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诉讼前应当做好准备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而也就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这是不妥的。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打不赢官司”。因此,当事人应当尽最大努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保护家庭财产。婚姻诉讼,特别是离婚诉讼,多数情况下,都涉及财产分割。所以,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当保护好家庭的财产,避免另一方故意转移、隐匿财产。

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注意起诉的主体问题。婚姻纠纷案件与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其具有人身依附性。因此,在婚姻诉讼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应当受到限制,他只能接受一般诉讼委托,即当事人不能就是否离婚等身份权确认问题进行授权委托,涉及特殊身份关系的诉讼,只能由当事人本人参加,否则,其授权无效。但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当事人仍可以进行授权委托。另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婚姻诉讼,当事人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必须出庭。

2、应注意管辖法院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的婚姻家庭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且通常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但是,涉外婚姻除外。

3、起诉时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因诉求不同,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也有所差异。以离婚为例,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起诉状,这是起诉所必备的;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或承租使用证、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的清单等;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举证问题。通常情况下,婚姻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原则,即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5、当事人起诉条件上的限制:对男方起诉的限制。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重新起诉的时间限制。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开庭前应注意的问题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与承办案件的法官加强交流、联系,了解案件处理的动态,及时了解开庭时间。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鉴于婚姻家庭纠纷的特殊性,虽然当事人已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要“法庭上见”。在这期间,他们可以与对方联系,力求和解。

开庭辩论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该带的诉讼材料一定要带齐,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时要抓住中心要点。对于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纠纷产生的原因、事实陈述清楚;对于被告,则应尽量以反驳对方、论证自己的观点为中心,来摆事实、讲道理,把握整个诉讼的大方向。当事人在辩论阶段,要保持冷静,认真听取对方陈述,不要为对方过激的言辞气晕了头脑。要注意抓住对方的失误,进行反驳。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

判决下达后应当注意的问题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先不应当为判决结果而或喜或悲,而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对判决书中的内容、判决的依据,仔细研究和推敲,看其中有无错误,以便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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