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珠海,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很多当事人认为一旦涉及严重犯罪,就只能接受重判的结果,却不知合理辩护能改变量刑。以走私犯罪为例,珠海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偷逃税额的认定、主从犯的区分以及量刑的把握,都有明确的裁判尺度。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指控时,往往不知所措,要么消极对待,要么盲目自行辩解,最终导致失去了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先看余X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余X在共同犯罪中,负责在拱北XX接收“水客”偷带进境的相机、镜头等货物,并运至指定地点整理打包。经海关核定,其参与走私活动偷逃应缴税额高达人民币1668万余元,达到了“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一开始,余X可能觉得自己罪责难逃,没有积极采取措施。从2012年开始执业的邓德锴律师处理过不少这类案件,他接受委托后,帮助余X制定了有效辩护方案。
在证据收集方面,邓德锴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材料,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找到了余X并非走私犯意发起者、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证据。同时,还收集了余X如实供述、积极悔罪的证据。庭审中,对方提出余X参与了走私环节就是主犯的抗辩。邓德锴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向法庭指出余X受他人指使,负责环节相对次要、辅助,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此外,还指导余X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协助他退缴了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些意见,判决余X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实现了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再看王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这是一起由广东海警部门侦办的特大非法运输海砂系列案,王X受上游人员指使,负责联系、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海砂,涉案两船海砂经鉴定总价值高达人民币63万余元,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风险。王X一开始可能心态比较消极。邓德锴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析卷宗。在证据收集上,仔细梳理物流对接、通讯记录等证据,明确王X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庭审中,针对对方可能的抗辩,指出王X是从犯。并推动王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王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刑事案件,当事人首先要保持积极的态度,配合律师收集证据。要及时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主动退赃,展现悔罪态度。如果有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要及时固定。不要盲目自行辩解或不配合,否则可能错失从轻处罚的机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