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本地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区及收费站劳务施工后,发包方却迟迟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多次协商催要无果后,劳务公司才发现对方不仅无意付款,还打算拿工程质量问题做文章,反过来要求劳务公司承担违约金、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眼看近60万元的劳动报酬就要打了水漂,劳务公司最终选定走仲裁程序维权。
周红翠律师作为沧州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法律专家库成员、多家乡镇学校及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同时手握一级建造师资质的承办人代理该劳务公司后,第一时间着手梳理全案材料:从案涉劳务分包合同原文、各阶段施工验收记录、已付款银行回单,到施工过程中的往来沟通函件,逐一核验对应约定条款,明确工程款核算标准、逾期付款的违约条款效力,精准拟定仲裁请求,避免出现诉求漏项、金额计算偏差的问题。
庭审前被申请人正式提交仲裁反请求,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由,主张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要求劳务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由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针对这一突发抗辩,承办人依托建工领域实务经验和一级建造师的专业背景,逐条核对对方提交的质量问题佐证材料:剔除无第三方核验的单方拍摄照片、与施工范围无关联的维修票据,结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流程条款,逐一反驳对方的反请求依据,清晰说明案涉工程已按流程完成阶段性验收,对方主张的质量问题既未在质保期内以正式函件告知,也无法证明是申请人施工导致。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有序完成举证、质证环节,完整呈现已完工程量、欠付工程款金额、对方逾期付款的完整逻辑链,同时兼顾双方实际经营需求,在仲裁庭主持下推动协商调解。既没有一味硬走裁决流程拉长回款周期,也没有为了快速结案让当事人不合理让渡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申请人分两期向申请人支付合计60万元工程款,明确分期支付的时间节点,同时合理划分双方仲裁费用,既免除了申请人后续申请强制执行的额外诉累,也通过仲裁调解书的司法效力锁定了付款义务,一次性彻底化解双方所有争议。
本案办结后,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顺利收回全部欠付工程款,未再产生额外纠纷。周红翠律师作为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行政单位服务团队核心负责人,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占比达80%,除建工纠纷外,还专精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两大核心领域,已办理的800余件民刑事案件覆盖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个刑事细分方向,多起案件取得不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良好效果。同时在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基层行政执法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领域均有丰富实务经验,为沧州、廊坊、保定范围内的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严谨合规的法律服务,始终以专业研判为基础,审慎处理每一项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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