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此次沧州仲裁委员会审理的这起案件就颇具代表性。申请人XX公司与被申请人XX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争议,申请人向沧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情的起因是双方先后签订了《采购合同》及补充增项合同,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某大厦金库建设工程提供安防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合同约定了具体的金额及付款方式,包括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同时约定了逾期付款需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然而,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仅支付了预付款578000元。申请人按约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工作,且案涉项目于2024年9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鉴于担心被申请人经营状况恶化导致质保金无法返还,申请人便要求被申请人一并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裁决时,仲裁庭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增项合同合法有效。对于被申请人主张的合同价款下浮的抗辩意见,由于其提交的通话录音是在仲裁案件受理之后形成,且录音中双方就价款下浮的内容反复且不确定,不能认定双方已达成一致合意,同时被申请人未提交其他有效证据加以佐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事实主张的,需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仲裁庭对被申请人该抗辩意见不予支持。申请人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构成违约,应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申请人支出的财产保全费也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各项条款,避免模糊不清导致后续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面对争议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依靠法律和证据说话。周红翠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仲裁过程中,周红翠律师协助申请人精准梳理仲裁诉求,明确了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剩余款项、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等合理诉求。在收集整理证据方面,周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调查取证思路和证据补强能力,指导申请人提交了采购合同、增项合同、项目验收审批表、银行付款回单、保全裁定书、微信聊天记录及录屏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案件事实。在庭审中,周律师凭借对法条的精准适用和因果关系的专业论证,有力反驳了被申请人的抗辩意见,推动仲裁庭作出了有利于申请人的裁决,成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债权权益,高效推进了仲裁程序。周红翠律师执业于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具备专业的执业背景和优秀的团队资质。周律师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事、刑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始终坚守“诚信敬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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