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事儿。有些人为了在财产分割上占优势,会耍些小心思,比如偷偷转移财产。有位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和妻子准备离婚,结果发现妻子把家里收藏多年的一些书画、瓷器都转走了。他就犯了难,这些收藏品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能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判断收藏品是否为共同财产的标准
判断收藏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得看它的取得时间和资金来源。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收藏品,那妥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二人在婚后一起攒钱买了一幅名画,这幅画就是共同财产。就算是一方用自己的工资买的,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收藏品自然也是共同的。但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收藏的,那一般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二、对方转走收藏品的性质认定
如果确定收藏品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在离婚时把它转走,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处置。比如一方偷偷把价值不菲的邮票转卖给别人,还没告知另一方,这就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三、发现转走收藏品后的取证方法
发现对方转走收藏品后,要及时取证。可以先查看家里的购买凭证、收藏证书等,上面可能有购买时间、金额等信息,能证明是在婚姻期间购买。还可以收集和收藏品相关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有用线索。要是有证人看到对方转移收藏品,也可以请证人提供证言。比如曾经在家庭聚会时,有亲戚看到对方把一批瓷器搬走了,这位亲戚的证言就可能对自己有利。
四、解决收藏品分割争议的途径
发现问题后,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心平气和地谈一谈,要求对方说明收藏品的去向,然后一起商量怎么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投诉。比如向相关的收藏协会反映情况,看能不能借助协会的力量来解决。最后还可以选择诉讼,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对收藏品的分割请求。诉讼时要向法院提交前面取到的证据,像购买凭证、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收藏品进行合理分割。如果能够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法院在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未转移财产一方的权益。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事儿处理完后,之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对方不按照分割协议执行,或者发现还有其他隐藏的共同财产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出谋划策,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路上少走弯路,不再为这些闹心的事儿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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