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签合同那是常有的事儿,谁都希望合同顺顺利利地履行,可有时候总会遇到些闹心的状况。比如你满心欢喜签了合同,后来才发现自己是被忽悠了,或者因为重大误解才签的,这合同履行起来铁定不乐意啊。那这时候能不能把合同撤销呢?《民法典》里就对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规定,下面就给大家唠唠到底是哪些情况。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比如,在一场古董交易中,卖家以为自己卖出的是一件普通古玩,实则是一件价值不菲的文物;买家也以为是普通古玩才购买。这种对标的物价值的重大误解,就可能导致合同可撤销。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要注意的是,主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要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误解,像交易时的沟通记录、鉴定报告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二、受欺诈订立的合同
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商家在卖电子产品时,故意隐瞒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该产品,这就属于受欺诈订立合同。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证明欺诈存在,得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虚假宣传资料等,来证明对方有欺诈的故意和行为。
三、受胁迫订立的合同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有人威胁对方如果不签合同,就伤害其家人,对方迫于这种威胁签订了合同,这就是受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一方要保留好能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比如胁迫时的录音、录像或者相关证人证言等。
四、显失公平的合同
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比如,在对方急需用钱的情况下,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对方的贵重物品,这种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证明显失公平,需要证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以及对方存在利用自己不利状况的情形,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双方当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来举证。
合同撤销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已经履行的部分该如何处理,对方不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怎么办,撤销合同是否会影响自己的信誉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复杂了,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给自己带来新的麻烦。这时候就可以去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做,能让你在合同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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