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购房者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房企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来购房者拖欠银行月供,银行从房企保证金账户扣划五万余元代偿款。房企多次催收无果,委托温丽丽律师提起追偿权诉讼。
温丽丽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熟悉各类民商事法律纠纷诉讼流程,在刑事辩护领域也颇有心得。她还是白城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参与公益调解、普法服务。
在这起案件中,温丽丽精准适用《民法典》保证人追偿权相关法律规定,清晰论证房企代偿后法定追偿权利,夯实原告诉请法律基础。她完整梳理商品房买卖、按揭保证、银行扣款全套证据链,证据无瑕疵,法院全额认可代偿事实。她还合理区分违约金与资金占用利息的法律适用规则,即便违约金未获支持,仍为当事人争取到资金占用利息,弥补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损失。并且,她熟悉商品房按揭保证追偿类案件审理流程,针对购房者拒不到庭缺席审理案件具备成熟办案经验,高效实现债权回款。
最终,法院支持房企全部代偿款返还诉求,判令两名购房者一次性偿还五万余元代偿本息,并以全部代偿款为基数,自银行最后一笔扣款之日起,按照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因房企未举证证明违约金对应的实际损失,驳回违约金诉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两名购房业主承担。
“法律是公正的天平,证据是胜诉的基石。”温丽丽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为房企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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