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待遇综合索赔案件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申请人葛XX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然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需企业自行承担,企业还采取推诿态度。在此困境下,葛XX找到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陈步青。陈步青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申请人各项工伤待遇。难点在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且态度消极,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计算各项赔偿项目需要准确梳理大量的证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材料、医疗票据、工资记录、住院及护理情况等。
葛XX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陈步青律师。陈步青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了申请人的各项证据,将工伤赔偿的九大项目精准核算、逐一主张,确保无一遗漏,合计约12.69万元。在仲裁申请阶段,他将各项请求清晰列明,做到数据有据、计算有方,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以往的类似案例中,也有企业拖延支付赔偿款的情况。陈步青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在本案仲裁程序进入调解阶段时,一方面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仲裁裁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周期和不确定性。他向当事人客观分析了调解与裁决的利弊:虽然调解金额略低于全额请求,但可以快速到位、避免诉讼拉锯。并且,他还特别设置了“逾期加罚”策略,在和企业多轮沟通与协商中,为调解协议加入了“逾期不支付,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的违约金条款。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保持和当事人的密切沟通,及时交代案件进展,体现出高度的责任心。
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某禽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葛XX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7,000元;如被申请人逾期不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款项支付后,双方就本案调解款项不再存在劳动纠纷,申请人不得再就此向被申请人主张劳动权利。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从法律实践角度来看,它确立了在工伤保险待遇综合索赔案件中,通过精准核算赔偿项目和设置违约金条款来保障当事人权益的裁判思路,推动了此类案件调解执行的证据规则明确。对社会公众而言,提醒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企业在工伤处理方面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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