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样的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法律后果如下: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彼此无法基于婚姻相互继承财产,也没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子女权益: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损害赔偿: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财产咋处理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处理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尊重双方意愿。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时,应将合法婚姻当事人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此外,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三、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子女抚养权归谁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参照适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的也可诉至法院请求变更。
当了解了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财产处理中,若一方在同居期间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后该如何维权?另外,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在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与正常离婚时的判定有何不同之处?这些都是与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维权、子女抚养权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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