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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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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985人看过
导读: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书的写法是标题为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然后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详细信息,委托律师代理的权限,时间,委托费用,结尾的部分也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签字及盖章和委托书形成的时间。律师需要凭借书面委托协议才能行使辩护权。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辩护委托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 ]第 号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1、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案的第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2、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_元。

4、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5、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律师会见嫌疑人的相关规定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如果不签订书面委托书,律师是无法代替犯罪嫌疑人刑事相关的辩护权的。不过,刑事辩护委托书也不需要委托人自己去起草,就相关的问题和律师达成一致的意见之后,律师自然会写好刑事辩护委托书,然后委托人只需要在委托书上签字即可。律所拟定的委托书都是比较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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