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被告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杨大爷相撞,造成杨大爷受伤。交警认定蒋某负全部责任。杨大爷住院治疗78天,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蒋某垫付了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也将垫付款支付给了蒋某。杨大爷委托郭笑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及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9,935.76元。郭笑云律师毕业于三峡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处理这类交通事故纠纷经验丰富。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颇多,比如杨大爷左下肢肌力4级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八级伤残是否成立、超龄农民误工费是否应支持、院外购药及辅助器具费用是否合理等。郭笑云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提出质疑并申请鉴定,但多家鉴定机构退案。郭笑云结合杨大爷出院记录、鉴定意见等因素,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八级伤残结论被采纳。对于院外购药及辅助器具费用,律师出示出院医嘱,证明其与伤情治疗直接相关,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2,578.06元,蒋某支付鉴定费2280元,合计164,858.06元。扣除已垫付部分,杨大爷实际获得赔偿款16万余元,足以覆盖其实际损失。
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2019年5月3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70,000元,余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赵某实际转账70,000元,但当日王某即支付了3500元。此后,王某陆续还款。赵某于2024年起诉,要求王某、其前妻周某及担保人余某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一审法院判决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余某不服,委托郭笑云律师提起上诉。郭笑云律师所在的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130号御江一品写字楼4楼,在当地处理民商事案件颇具口碑。
郭笑云律师提出上诉请求,精准计算保证期间,指出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余某主张权利,保证责任应依法免除。同时,有效抗辩利息计算超出诉请,成功切割夫妻共同债务,协助当事人核对还款金额。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上诉人的核心抗辩,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仅由王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对周某及余某的诉讼请求,余某的担保责任得以完全免除。
还有一起浙江甲融资担保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原告为被告周某提供担保后,周某违约,原告代其偿还债务并提起追偿权诉讼。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且在诉讼期间将名下房屋以1万元的明显不合理低价出售给其父周某某。原告委托郭笑云律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郭笑云秉持“以专业立身,以匠心办案,不负法律信仰,不负客户信赖”的执业理念,积极开展工作。
律师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及买卖合同,论证“影响债权实现”要件,运用举证责任反驳“借名买房”抗辩,成功主张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最终全面支持原告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判令周某某返还房屋并恢复产权登记,周某支付律师费8000元,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原告债权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保障。
对于普通人而言,遇到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等纠纷时,首先需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借条、转账记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同时,要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风险,避免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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