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鑫律师是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1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正式执业,至今拥有十余年法律服务经验,专注劳动争议、工伤纠纷全品类法律业务。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劳动工伤相关案件100余件,在无锡劳动与工伤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良好口碑。
2023年10月17日,游XX作为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从高处跌落受伤,经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多发性颅骨骨折等。2024年5月14日,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2025年1月16日,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致残程度为玖级。
游XX在受伤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金等共计十八万余元。然而,被申请人公司提出了诸多异议。公司认为工资标准应为月均7,377.5元而非游XX主张的10,500元;游XX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比例支付,分别支付1万元和5,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已超仲裁时效;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按30元/天计算。
面对公司提出的这些复杂问题,马鑫律师凭借自己精通无锡劳动仲裁委、法院劳资案件裁判规则与办案流程,以及熟悉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全流程的专业能力,开始了精准的法律论证和证据组织工作。
在工资标准方面,马鑫律师仔细核算游XX的工资情况,按剔除不足月出勤月份后的平均工资9,415.3元/月计算,以此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4,737.7元。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马鑫律师指出游XX系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受“距退休不足五年按比例支付”的限制,应全额支付,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万元。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马鑫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说明仲裁时效自工伤认定之日起算,未超时效,按47天计算为14,782.02元。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按照30元/天计算,住院17天为510元。
经过马鑫律师的努力,仲裁委经审理认定了马鑫律师提出的各项主张。最终裁决被申请人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737.7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4,782.0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0元,共计约17.5万元。
马鑫律师不仅在这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中展现了专业能力,还在其他劳动纠纷案件中有着出色表现。他曾处理董XX与某税务师事务所等劳动合同纠纷案,成功将公司需支付的赔偿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在李XX与某新能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法院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决结果;在冯XX与某空间设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法院判决支持其全部仲裁请求的完全胜诉结果;在刘XX与某铸锻新材料科技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通过调解方式帮助当事人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方案。马鑫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无锡地区的当事人提供着专业、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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