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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豪律师从特殊主体要件切入,助伪证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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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6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佳豪律师(石家庄)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北十力(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120211040868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91023281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金融法律双学位,擅长银行、担保等不良资产债务化解,有丰富的建工、知产、刑事代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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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孙某在“525”专案中配合黑X作伪证,致被害人被刑讯逼供致死,后说出实情被以伪证罪拘留、逮捕。王佳豪律师以孙某不符合伪证罪特殊主体构成要件为切入点,结合程序违法等情形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佳豪律师从特殊主体要件切入,助伪证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在石家庄“525”专案中,孙某配合黑X作出证人证言,将被害人认定为黑恶势力团伙。最终,被害人在指定监视居住时被刑讯逼供致死。孙某害怕事情闹大,在公安调查时说出了配合黑X的相关伪证实情。之后,孙某被公安以伪证罪拘留逮捕

王佳豪律师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取得金融、法学双学士学位,2021年11月开启律师执业,至今已执业5年,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当孙某的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王佳豪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王佳豪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发现孙某接受公安询问时的被害人身份不符合伪证罪特殊主体的构成要件。他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安办案程序存在严重违法的情况。同时,孙某如实陈述了事情经过,并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基于这些情况,王佳豪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紧紧围绕孙某不符合伪证罪特殊主体这一关键切入点,详细阐述公安办案程序违法的事实,强调孙某如实陈述和取得谅解的情节。他向检察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据理力争。

经过王佳豪律师的努力,检察院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摆脱了伪证罪的指控,重获自由。

王佳豪律师在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控告、辩护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成功办理了多起相关案件。他秉持“明德慎罚”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这个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抓住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他的工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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