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底至X月,在浙江宁波市某区,A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多处地点提供赌具,还雇佣B某望风,招揽多名赌客以牌九方式聚众赌博,期间抽头获利2.8万余元,B某参与望风期间获利2.1万余元。20XX年X月,A某、B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以赌博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指控A某为主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A某委托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为其辩护。
王莉萍律师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2201611357742,服务地区主要是浙江宁波市。她不仅是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还是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盟认证讲师以及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甬税无忧团队负责人,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接受委托后,王莉萍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在案件前期,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A某,每次会见都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具体细节,与A某充分沟通案件相关情况,稳定其情绪。在会见过程中,王莉萍律师会认真记录A某的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有影响的细节。同时,她还会及时向A某传达家属的关心,让A某感受到温暖和支持。
之后,王莉萍律师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逐一梳理和分析。她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深入研究,精准把握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了A某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王莉萍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她提出了多项有效辩护意见。首先,她指出A某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较小;其次,A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再者,A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另外,A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弥补自身行为造成的危害;最后,王莉萍律师还提到A某系残疾人,存在特殊身体情况。她据此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A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对王莉萍律师提出的各项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法院综合考量A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多项因素,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最终,法院判决A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本案的辩护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某对王莉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王莉萍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为他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他对未来重新燃起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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