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间,广西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古毫隧道项目迎来了一位建材及设备供应商——原告XX。该项目由被告XX(劳务公司)、被告B(自然人)合伙承包施工,被告C为项目现场人员。原告持续供货,第一次对账确认欠付货款二十八万余元,后续继续供货后,于2020年9月再次汇总对账,各方共同确认累计欠付货款377945元,被告XX在对账单上盖章,被告B、被告C均签字确认。然而,对账后各被告以项目资金未到位、款项未拨付为由长期拖欠货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陷入了资金困境。
吴震律师来自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南宁,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2号办公楼9层916号。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工程建筑领域拥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
接受委托后,吴震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查阅了案件相关的销货清单、两次对账函、项目对账单等资料,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他对每一份单据都进行了反复核对,先后查阅资料十余次。在研究案件过程中,他发现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欠款主体的认定、欠款金额的确定以及在部分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如何固定债权。针对这些问题,吴震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工程建筑领域法律实务的熟悉,结合项目承包模式、对账单签字盖章情况,准确区分了职务行为与共同欠款人。他认为被告C签字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而被告XX和被告B为共同欠款人。
在庭审中,被告C辩称其仅为公司员工,签字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被告XX、被告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吴震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清晰证明了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欠款金额真实明确。他构建的证据链条,从销货清单到对账函,再到项目对账单,形成了一个闭环,让法院能够直接据此认定欠款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XX、被告B为共同欠款人,判决其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377945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吴震律师不仅为原告成功追回了货款,还依法主张按年利率6%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原告的资金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他还申请了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客户对吴震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靠谱。吴震律师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建材设备买卖欠款纠纷,为个人供应商向大型交通项目追讨欠款提供了有力的判例,也充分体现了他在工程建材欠款领域的实战经验和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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