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一起性质严重的奸淫幼女类强奸刑事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定基准刑期为五到八年;若具备加重处罚情节,最高可判处死刑。本案中,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已形成完整的指控证据链条,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法定代理人态度坚决,案件面临严苛的刑事法律与司法政策限制,还有极大的舆情与社会评价压力,缓刑辩护难度极大。
在这关键时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孙伟伟律师(执业证号:1370xxxxxxxx32886)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凭借8年深耕刑事辩护的经验,尤其在性侵类案件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第一时间介入案件。
孙伟伟律师首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与情绪安抚,随后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完整事实脉络,厘清案件关键细节与核心争议点。针对当事人对强奸罪法律规定等存在的认知盲区,开展系统、专业的法律辅导,引导其客观、完整、准确地向办案机关供述案件事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后续辩护筑牢基础。
接着,孙伟伟律师对全部卷宗材料进行逐页、逐项的穿透式审查,对案件中的各类证据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维度进行严格质证审查。精准锁定了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有深刻的悔罪表现;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指导当事人家属收集、固定当事人品格证据、家庭监管条件证明、社区矫正评估相关材料等有利证据,推动当事人与被害方沟通协商,弥补被害方损失,促成被害方出具谅解书,构建起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证据体系。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孙伟伟律师保持与承办检察官的高频、深度沟通,当面、电话与检察官交换辩护意见,详细论证当事人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刑事司法宽严相济的基本原则,撰写并提交数千字的详尽法律意见书,推动检察机关充分考量全案情节,为审判阶段的缓刑辩护奠定基础。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孙伟伟律师围绕庭审争议焦点,制定详尽的庭审辩护方案,制作全面的质证意见与逻辑严密的辩护词。庭前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提交辩护意见与有利证据材料,重点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的全部法定条件。庭审中,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围绕案件核心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质证与有力法庭辩论,完整、清晰地向合议庭呈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与从轻处罚依据,针对被害方的诉求作出合情合法的回应。庭审结束后,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再次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强化论证缓刑适用的依据。
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在法定刑幅度内对当事人最大限度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成功打破了性侵未成年人重罪案件缓刑适用的实践壁垒。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一是为强奸罪案件的无罪与罪轻辩护提供了具体思路和方法,如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精准把握法定构成要件等;二是强调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能够从证据梳理、法律适用等多方面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三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既保障被害人权益,也兼顾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四是为同类案件的缓刑辩护提供了成功范例,突破了传统的缓刑适用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等性侵案件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但也需要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原则。孙伟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32886的孙伟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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