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高某与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黄某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向高某借款20万元和10万元,并补签借条约定年利率3%,2023年还清本息。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黄某却未偿还。在法庭上,黄某辩称20万元借款并非事实,10万元系夫妻共同债务,且借条是在特殊家庭关系背景下签署,不应全部由个人承担。这使得案件前期形势对高某极为不利。
此时,来自浙江温州的律师田小馨接手了此案。田小馨从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是关键。
田小馨协助高某整理了借条、银行流水、离婚调解书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她准确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合理主张利息起算点和计算标准。在出庭代理与辩论环节,田小馨针对黄某的抗辩进行了有效回应。即便黄某缺席庭审,田小馨依然推动庭审顺利进行,确保案件高效审结。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某向高某借款30万元事实清楚,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黄某虽抗辩但未提供相反证据,其关于1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抗辩也因高某未主张且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承担,借条仅黄某一人签署而不被支持。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黄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偿还高某借款3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黄某负担。在田小馨律师的专业帮助下,高某成功实现了从不利局面到胜诉的逆转,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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