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张X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与XX劳务有限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张X委托戴丽萍律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索赔70962元。
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台州。她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相关案件100余件。作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戴丽萍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后,戴丽萍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结合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为张X确定了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这为后续的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仲裁庭前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依托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积极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她充分阐述己方主张及法律依据,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博弈。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
为保障赔偿款的顺利支付,戴丽萍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及逾期违约金。同时,借助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为赔偿款的支付提供了司法保障,有效降低了张X的维权风险,确保赔偿款能够按时足额到位。最终,张X无需经历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便快速锁定了赔偿款,实现了维权目的。戴丽萍律师在这起九级工伤索赔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工伤赔偿纠纷中的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