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将王XX诉至浙江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事情源于2010年,王XX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与银行、开发公司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开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后王XX未按约还款,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王XX还款,开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执行中,房产被拍卖,开发公司为其代偿419892.21元。开发公司诉求王XX偿还代偿款及利息,而王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戴芬芳律师介入后,首先全面梳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担保合同、法院判决书及代偿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她还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委员。这些丰富的执业经历和专业身份,让她在处理此案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梳理证据过程中,她凭借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敏锐地从众多合同和文件中捕捉关键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系统化的法律思维能力,使她能够迅速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王XX追偿。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原告的诉求,判决王XX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代偿款419892.21元及其利息损失。在开庭前,戴芬芳律师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最后的核对和补充,确保证据链完整无缺,为胜诉提供了有力保障。
戴芬芳律师处理此类追偿权纠纷案件时,一贯采用先全面梳理核心书证,再核实代偿事实和金额的操作方法。她会仔细比对合同条款、法院判决和转账凭证等,确保各项证据相互印证。她的执业领域集中于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民商事领域,服务的客户涵盖金融、制造、科技、贸易等多个行业。凭借“法律+管理+心理”三维一体的复合型专业能力,她能从多个维度精准识别争议本质,设计出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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