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公司与员工的矛盾常常令人头疼。张XX与厦门某生物技术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就曾陷入胶着。公司以张XX“未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导致少售卖9.65万元”及“废品保管不当导致持续被盗”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XX认为解雇理由不成立,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虽支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却驳回了竞业限制补偿请求,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这正是王俊杰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他就职于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
王俊杰律师深入研究案件,他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在处理此案时,他敏锐地发现公司主张的“损失”缺乏客观标准与证据支持。他通过仔细梳理报价单、审核流程等证据,指出《再生资源利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当日回收市场价”未明确参考标准,公司自行援引的第三方网站价格不能作为损失计算依据。同时,张XX仅为经办人员,无决定权,不应担责。他还论证年终奖属劳动报酬应计入赔偿金基数,并依据竞业限制协议及履行事实,为张XX争取到补偿金。
在另一起厦门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员工黄XX因未履行与员工林X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导致公司被林XX申请仲裁并支付赔偿款31800元。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黄XX的劳动关系,黄XX不服申请仲裁索赔。王俊杰律师精准锁定黄XX工作失职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劳动合同》约定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条款,论证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他还通过梳理年休假记录、年终奖制度规定,全面阻断员工各项索赔请求。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王俊杰承办案件百余件,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
王俊杰律师在办案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他习惯在处理案件时,把合同等关键文件读出声,以此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于他早期专注劳动领域案件时,发现很多纠纷都与合同中的逻辑漏洞有关。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深知细节的重要性,所以每次会见当事人前,他都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案件的潜在情况。
案件结束后,法律给当事人带来了真实的改变。张XX获得了应有的赔偿金和竞业限制补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厦门某物业公司也通过合法解除劳动关系,避免了近14万元的经济损失。而王俊杰律师,接下来又将奔赴新的劳动纠纷案件,继续用专业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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