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洛阳,曾发生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某投资建设公司、原审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就建设工程事宜产生纠纷。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采信证据存在明显问题,于是找到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委托其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希望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曹方律师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3202311645281。他秉持着法律不仅仅是维护公平的武器,更是当事人信赖的依托的执业理念,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中。接受委托后,曹方律师首先全面复盘一审案件材料,多次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他发现一审法院直接采信被上诉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作出判决,存在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采信不当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曹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提炼出两大核心上诉理由。一方面,案涉工程中强电工程的施工主体及工程量未查清,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载明有强电工程造价,但被上诉人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却未体现该部分,一审未核实该部分是否为上诉人实际施工;另一方面,金属面油漆项目并非无工程量,该项目已实际施工,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却将其全部核减,一审未对该实际施工事实予以查清。
同时,曹方律师围绕上诉理由,精心整理二审调查所需的相关证据。在准备证据的过程中,他反复核对每一个细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明确各方就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存在的重大争议后,在庭审及调查中,曹方律师清晰向二审法院阐述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漏洞,详细论证案涉结算材料存在不客观、不准确情形,强调不应被直接采信,充分主张本案需进一步查清事实后方能作出裁判。
最终,依托曹方律师精准的争议焦点梳理、充分的事实论证及专业的上诉主张,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曹方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时裁定退回上诉人预交的全部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的上诉诉求得到全面支持。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曹方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让当事人更加坚信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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