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X怎么也没想到,一次酒后的冲动行为,让自己陷入了刑事指控的困境。他和李X等人酒后逞强耍横,无故殴打被害人王X、刘X致二人轻微伤,万X还夺取了被害人王X价值1345.14元的手机。公诉机关指控万X犯寻衅滋事罪,且存在强拿硬要财物情节,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关键时刻,万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为其辩护。梁小龙律师执业已有13年,自2013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9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思路。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
接手案件后,梁小龙律师第一步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他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认可,配合司法机关审理,同时重点审查案件关键事实,精准梳理辩护突破口,聚焦对万X量刑影响较大的核心情节。
在证据收集方面,针对公诉机关指控万X“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的情节,梁小龙律师重点核查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结合案件事实论证万X夺取手机的目的是迫使被害人下车,无非法占有故意,不符合寻衅滋事中强拿硬要的构成要件。为此,他收集了相关的证人证言、现场情况等证据,以支撑自己的观点。
庭审策略上,针对万X是否持木棍殴打被害人的争议,梁小龙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审慎质证,客观呈现案件事实。同时,他着重强调万X的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包括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赔偿2000元,参与共同赔偿共计6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法庭上,他条理清晰地阐述这些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梁小龙律师提出的“万X无强拿硬要财物主观故意,该情节不予认定”及“万X具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判决万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较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上限大幅降低。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严格恪守律师执业准则,尊重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证据分析,有效打掉加重情节、凸显从轻情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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