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里,三人事前共谋、分工配合,多次驾车前往厂区盗窃电缆,涉案金额四万余元,数额较大。两名被告人负责进入厂区剪电缆,而被告人徐X仅负责外围望风,没直接实施盗窃行为,在共同犯罪里地位最低、作用最小。不过,盗窃数额摆在那儿,徐X还是面临着不小的法律风险。案发后,徐X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家属在徐X自首后就找到了魏建明律师,委托魏建明律师担任徐X一审辩护人。魏建明律师接下案子后,针对价格认定、犯罪形态、自首、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问题开展重点辩护。
先说从犯地位的界定。魏建明律师向法庭清晰呈现了分工情况,徐X仅负责望风,没参与剪线、搬运、销赃,分赃也没占大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可予以减轻处罚。
在自首情节方面,魏建明律师结合到案经过、通话记录、第一次供述内容,完整论证了徐X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成功让法院认定了自首,这样徐X就获得了双重法定从宽情节,也就是从犯和自首。
对于涉案价值,魏建明律师对价格认证中心的鉴定意见提出了针对性审查意见。魏建明律师就电缆型号、使用年限、实际价值、废旧回收价等提出合理抗辩,促使法院客观认定犯罪数额。
为了降低社会危害性,魏建明律师协调家属按比例足额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魏建明律师还把三被告人的地位、作用、情节、分赃、认罪态度进行对比,向法庭明确提出徐X应判处更轻刑罚。
在整个过程中,魏建明律师全程指导徐X认罪认罚具结,还协助他缴纳了罚金。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徐X构成盗窃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从犯、部分犯罪未遂、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徐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量刑明显低于同案其他两名被告人,成了本案同案最轻判决。
一开始,徐X和家属担心会判得很重,心里一直不踏实。现在这个结果,和他们最初担心的情况相比,好了太多。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每个细节,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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